关于宝安区物业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签订协议的通知
各供应商:
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采购中心《关于做好2019—2021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预选采购的通知》(深府购[2019]18号),我中心现开始办理宝安区物业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协议签订工作,请各入围预选供应商(见附件1)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:
一、预选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
1、预选供应商协议(见附件2,协议一式三份,每份均须加盖公章,协议格式内容不得修改,一经发现有内容修改,将可能取消此次入围宝安区物业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资格,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);
2、协议取回方式确认表(见附件3,加盖公章)。
二、协议取得方式及交回时间要求
发文之日起供应商自行打印预选供应商协议,一式三份,签字盖章后与《协议取回方式确认表》一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交回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。可当面递交或快递方式寄回(邮费由供应商自付)。
逾期未交回协议的,视为供应商自愿放弃本次宝安区预选供应商资格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黄小姐, 联系电话:29993888。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服务大厅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 1.宝安区物业服务项目预选供应商名单
2.宝安区物业服务预选供应商协议
3.协议取回方式确认表
深圳市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19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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