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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依格欣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
供应商处罚违规 根据罗财书【2016】1号, 你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参加了 “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(二校区)设施设备采购”项目(项目编号:LHCG2015037550)的投标。你公司的行为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、成交的”行为,现对你公司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已调查终结,根据违法事实的性质、情节及造成的后果,依法作出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。一、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(177.3726万元*5‰=0.8868万元)。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《罗湖区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》(通知书号码:0221 6000 0014 7101 )要求,将罚款缴入指定账户。逾期缴纳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。二、一年内禁止参与罗湖区政府采购活动。三、将你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(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)。